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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38/2024-00040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4-28
文号: 连人社发〔2024〕3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相关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相关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5-0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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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 各县区(功能板块)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

为推进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群体在我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作用,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实施花果山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连发〔2022〕2号)和《连云港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连人社规〔2021〕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相关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新建博士后站奖励

2023年度获批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

(二)博士后生活补贴

2023年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引进并已办结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

(三)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1.博士后已办结进站手续;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3.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国家和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4. 已获得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均可申报,由设站(基地)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认定。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提出奖励、补贴和资助建议。

(三)审核批准。根据文件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市人社局会商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批准,确定各项奖励、补贴和资助额度。

(四)经费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审批结果,按规定拨付奖励、补贴和资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新建博士后站奖励

1.《连云港市新建博士后站奖励申请表》;

2.国家、省人社部门批准设站(基地)的文件复印件。

(二)博士后生活补贴

1.《连云港市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

2.博士后人员学历学位、身份证明、进站批复、三方协议复印件。

(三)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1.《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请表》;

2.博士后人员学历学位、进站批复、三方协议、研究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情况、个人奖励、发表论文等个人能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设站(基地)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5月24日前报送至所在地人社部门。各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将纸质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相关文件和申报网址: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yzs.lygdj.gov.cn/#/)。

联 系 人:叶柳    

联系电话:85813540

电子邮箱:1264037444@qq.com


附件:1. 连云港市新建博士后站奖励申请表

    2. 连云港市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

    3. 连云港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申请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连人社发〔2024〕35号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