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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38/2023-00053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6-06
文号: 连人社发〔2023〕6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241 更新时间:2023-06-3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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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工会、残联:

现将《连云港市“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民政局 


  

      连云港市总工会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连云港市“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省总工会 省残联<关于印发建设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切实落实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设施完善、功能多样、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 年,新建50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兜底帮扶不少于5000名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等五类困难人员就业,实现收入有增长、上岗有补贴、权益有保障;其中,2023 年首批建成15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兜底帮扶不少于1500名困难人员就业。

二、统一建设标准

(一)统一标识标牌。服务标识标牌清晰统一,内部统一标识“XX‘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见附件),标识前可结合县区特色设计对应徽标。

(二)统一场所设置。“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应具备相对独立的服务空间,重点划分以下区域:自助服务区、就业服务专窗、求职招聘服务区、新业态群体服务驿站。有条件的服务站可设置就业创业指导室、职业技能培训室、就业心理咨询室、直播间和创业项目展示区等特色服务功能区。

(三)统一服务清单。梳理就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各项经办业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办件类型、办理时限、办理条件、受理材料、办理途径、查询途径、投诉渠道等内容。

(四)统一服务制度。组织架构、区域分布、服务清单、创新亮点等统一上墙展示。并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定人定岗定责,实行动态管理。

(五)统一人员配备。每个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就业服务专员,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定岗定向培训,建立与技能等级相挂钩的待遇水平增长机制,拓展职业发展通道。鼓励采取公开招录的方式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充实基层就业服务队伍。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机构组建就业创业服务志愿团队,在服务站开展公益性就业公共服务。

三、提升服务功能

(一)摸清就业需求。根据掌握的五类困难人员实名制信息,安排人社服务专员上门入户逐一开展调查走访,做到个人情况清、困难类别清、就业意向清、技能水平清、政策需求清。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定人建立个性化就业援助档案,分类开展职业指导服务,增强就业信心。以实际需求为导向,详细分析困难人员的就业经历和失业周期,为其量身定做就业岗位信息、就业政策信息、就业培训信息“三张”服务清单,动态更新、跟进服务,促进及时就业。

(二)筹集就业岗位。分类采集岗位情况、招聘要求、薪酬待遇等信息,为困难人员提供更多就业选择。走访社区周边用工企业,筹集一批对年龄、学历、技能、工作经验要求不高的全日制就业岗位,满足困难人员稳定就业需求;摸排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重点对接家政企业和平台企业,筹集一批可兼顾家庭、劳动强度低的非全日制就业岗位,满足困难人员灵活就业需求;开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筹集一批养老护理、托幼助残、保洁保安、交通值守等社区公益性岗位,满足困难人员兜底就业需求。

(三)开展就业匹配。将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与用工岗位的招聘需求进行“点对点”精准匹配,开展上门服务,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对有初步就业意向的困难人员,主动对接用工单位,协助开展面试、体检等工作,在服务站内直接帮办就业参保登记;对暂时没有合适就业机会的困难人员,持续开展岗位推介,确保辖区内申报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一个月内动态清零;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人员,加强就业状况动态跟踪管理,出现失业情形的及时落实失业保障待遇、衔接社会救助政策、纳入就业帮扶体系。

(四)提升就业能力。把开展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作为解决困难人员适岗能力不足问题的“关键一招”,推动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开发健康照护、家政服务、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市场急需紧缺的政府补贴类培训项目,提高就业培训上岗率。建好用好省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服务云平台,指导困难人员在“江苏工匠课堂”自主参加线上培训,鼓励在具备条件的服务站直接开办就业技能培训班,为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技能评价、补贴申领、就业推介等“一条龙”服务。

(五)落实就业政策。在服务站实行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一对一”帮办机制,协助办理失业登记、就困认定、补贴申领等手续,确保政策应享尽享、补贴应发尽发。对单位吸纳就业的,给予单位缴纳部分的全额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扩岗补助,满足残疾人安置比例要求的给予奖补;对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个人缴费的社保补贴;对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以及相应社保补贴;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

(六)拓展就业服务。服务站在做好五类困难人员就业帮扶的基础上,把就业服务覆盖到在社区常住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其他各类就业群体。对有求职需求的,常态化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重点关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组织实施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和青年群体专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积极打造充分就业社区;对有创业意愿的,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落实创业补贴、发放创业贷款,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创新载体建设

鼓励各主体在就业服务站选址上创新模式,采用不同的融合方式,把就业服务嵌入困难群众的日常生活场景,实现就近服务,打破地域区划限制,提升服务频次、提高服务效率。

(一)与基层平台共建。可以依托现有社区(村)人社基层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就业服务功能,突出提供“家门口”便捷高效就业服务的工作理念,新建标准化就业服务站,满足困难群众“就近办、马上办”需求。

(二)与银行网点共建。可以开展社银合作,与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探索共建就业服务网点,鼓励在银行柜面开设服务专窗,引入经办就业参保登记、就困人员申报、就业政策享受等高频服务事项。

(三)与零工市场共建。可以依托零工市场,通过灵活多元的方式,服务零工群体,解决企业用工需求,架起零工群体“一站式”就业服务桥梁。紧贴市场用工需求,不断拓宽零工招用渠道,为劳动者短期就业、企业阶段性用工、市场短期工用人等提供最便捷、最优质的服务。

(四)与商业街区、管委会、商业综合体共建。可以结合服务站周边公共和商业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延伸就业服务触角,推动有形站点向无形站点的扩散,常态化把就业服务送进公园、商超、集市、车站。

(五)与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共建。进一步拓展残疾人就业,将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相融合,为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岗位能力提升、新业态培训等服务,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开创残疾人就业新模式,力促残疾人在家门口就能“好就业”“就好业”。

(六)与现有创业园区共建。可以入驻现有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家门口”的就业创业一体化服务工作站,宣传市、区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系统化的政策指导。提供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创业案例讲解、创业培训等服务,实现“想看就看、随到随看”的创业课程学习体验,享受“全生命周期”就业创业服务。

各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共建模式,在建设标准统一的前提下,鼓励百花齐放,打造不同特点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五、强化进度管理

2023年6-7月,集中打造第一批试点样板服务站,并召开现场推进会;8-10月,完成全市当年建设目标,全市建成1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力争建成15个;11-12月,进行亮点总结提升。

2024年,建成15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兜底帮扶1500名困难人员就业。

2025年,建成2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兜底帮扶2000名困难人员就业。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工作,成立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工作组,密切配合、协同并进,形成工作合力。按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建立月跟踪、季调度、年考核工作机制。积极打造服务示范点,选树先进服务机构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加大基层典型案例和创新经验宣传力度。

(二)强化资金保障。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落实《江苏省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实施办法》,对照政府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指导性目录,研究制定购买服务事项和程序,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提供就业公共服务,按规定将建站社区确定为服务供应商,依据服务内容向其支付费用,保障服务站工作经费,让就业公共服务在基层顺畅运转。加大各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惠及到每一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困难人员。

(三)强化数据支撑。共建共享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人社部门提供零就业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基础数据,民政部门提供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工会提供特困职工家庭基础数据,残联提供残疾人基础数据,加强各部门数据的互融互通,人社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困难人员就业的实名制信息。加快“家门口”就业服务信息化应用场景开发,融合“就在江苏”智慧就业云平台和“苏心聘”就业掌上宝服务功能,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