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938/2023-00027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04 |
文号: | 连人社发〔2023〕3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人社局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4日
连云港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
突破年”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连营商组办〔2023〕2号),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任务,持续优化我局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对接国际先进市场规则,对标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全面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以优化营商环境突破为主题,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方向,以系统推进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建设为突破主阵地,以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满意度为评判标准,结合实际复制推广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加大自主创新改革力度,探索实施一批具有突破性、引领性、彰显连云港人社特点的改革举措,不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拓展空间。紧盯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中人社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四张清单”工作任务,推动人社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实现新突破,为我市持续打造“连心城、贴心港”营商环境品牌,实现营商环境评价再进位,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贡献人社力量。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2023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社任务清单
1、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流动畅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积极融入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优化提升“花果山英才计划”,着力构建符合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加强企业培训,对备案并按规开展技能培训后进行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给予补贴。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对外开放,支持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内外商设立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责任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就管处、人才中心、职建处、训练中心、专技处。以下均需各县区人社局负责,不再列出。)
2、完善涉企政策直达机制。推动政策制定部门将涉及市场主体的产业、税费、投资、融资、奖励、补贴、创业、创新、人才等惠企政策在“苏企通”平台应归尽归。对确需企业申报的惠企政策,开展政策解读、事项配置,及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推动实现减税降费“免申即享”、助企纾困“直达快享”、扩大内需“高效可享”。(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就业促进处、就管处、人才中心、社保中心等)
3、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修订《企业注销办事指引》,开展企业“1+N”注销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改革,优化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实现“1”张营业执照和“N”张许可证注销一窗受理、一网申请,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审批,企业一网获知办理流程、进度和结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企业注销“套餐式”服务体系。探索歇业市场主体“一件事”联办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简化涉税事项、建立健全社保登记、公积金管理、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等便利歇业主体办事的配套政策。(责任部门:社保中心)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建立健全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积极推进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协查和第三方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5、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实行市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编制并公布各级政务服务六大类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帮代办事项清单,落实服务事项标准化和办事指南精细化要求,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推进事项进驻、窗口授权、网上办理到位。对于线上可办的事项,应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下咨询、受理、自助终端等服务通道,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全面推行综窗制度改革,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突出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养老处、工伤处、社保中心、就管处、人才中心、信息中心等)
6、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巩固提升“一件事”改革成效,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人才服务、教育入学、公租房申请、尊老金申报、知识产权保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企业准营(开餐饮店)、员工录用、开网约车和企业简易注销等“一件事”改革,依托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人才服务、新生儿出生等“一件事”场景应用。围绕企业、群众办事“全生命周期”,不断拓展连云港特色“一件事”事项范围,持续优化“一件事”线下办理窗口,完善线上办理平台,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高效运行。(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人才中心、就管处、养老保险处、社保中心、工伤保险处、机关保险处、事管处、工资福利处、信息中心)
7、拓展更多“跨域通办”服务。加快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长三角通办”“‘一带一路’沿线通办”,强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健全就近申报、异地收件、远程流转、属地办理、跨层联办的“跨域通办”工作机制,不断拓展“跨域通办”深度和广度。优化线下“跨域通办”窗口,完善线上服务专区,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布的162项跨省通办事项、省公布的70项省内通办事项。(责任部门:就管处、人才中心、社保中心、信息中心、职建处、机关保险处、训练中心、考试中心)
8、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管。优化行政审批监管工作,推进“不见面、网上办、不对应、综合查”,印发《连云港市关于优化行政审批监管工作的方案》,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则,推行一次告知、一次反馈,审批要素和裁量准则标准化、可量化,内部联审、限时办结,过程公开、进度可查,切实实现行政审批监管与具体负责人不对应,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行政审批环境,更好地便企利民。(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劳动关系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9、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态发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方便申请人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涉审中介机构入驻网上涉审中介超市,制定和完善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和信用评价办法,并集中对外公布。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都要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涉审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管。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劳动关系处)
10、打造全市“一网通办”总入口。建立健全统一受理系统,按照“一入口、好办事、管全程”的要求,规范受理线上线下业务,提升重点使用场景的实效性和便利度。全面整合推动市级及以下各类自建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贯通,推广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应用,构建分层分类、集聚集约、功能完善、流程规范的“一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向“苏服办”移动端和“我的连云港”APP汇聚,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同源发布、统一管理及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部门:信息中心、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处室、单位)
11、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共建共享。建立政务数据供需管理机制,完善数据目录体系,优化升级六大基础数据库、部门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通过“供需清单编制、数据资源挂接、数据需求匹配、业务流程再造、应用系统整合”的循环路径,推动部门业务系统的流程优化和功能提升。加强统筹管理、按需汇聚、整合共享、关联应用,形成标准统一、管理协同、安全可靠、权威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深化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推动多方数据融合,形成有效场景应用,促进政务服务高效便捷。(责任部门:信息中心、各业务处室、单位)
1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等有效结合,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劳动关系处、养老保险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建处)
13、加强各类监管衔接配合。修订完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将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对企业干扰大且适合归并的检查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推广“综合查一次”明确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对同一检查对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劳动关系处、养老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14、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和特点,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在部分领域探索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依法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持续健全、严格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探索在更多领域实行“首违不罚”。按照国省统一部署,推动行政机关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确保执法尺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边界明晰、执法行为有效规范、执法质效大幅提升。(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监察支队)
1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政府债务、招商引资、统计等政务诚信建设领域,全面推进信用监管,强化政府履约践诺责任。全面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清零行动。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责任部门:监察支队)
16、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完善与国资、综治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针对破产案件资产处置、矛盾化解、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与行政审批、人力资源、税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严防恶意逃废债。探索联合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打造重整企业投融资平台,加大破产重整融资支持。对涉及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等破产案件,推动政府部门成立清算组并担任管理人。(责任部门:社保中心)
17、畅通企业参加涉企政策制定。在制定涉企政策过程中,要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市场主体政策需求,并为企业家和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反映意见诉求创造便利条件。建立健全政策制定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未采纳意见,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或说明。(责任部门:各处室、单位)
18、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氛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成效宣传,增强市场主体知晓率和满意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开展公益宣传,开展维护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人物、典型事例报道,宣传企业对我市改善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的热烈反响,群众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切身体会等鲜活实例,全面呈现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做好重大新闻推荐上报,邀请省级以上媒体来连采访报道,协调刊播相关内容,及时展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对损害营商环境建设的负面案例,有序引导,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19、加大体现人文关怀的公共服务供给。加快配套完善人才、教育、医疗、社会保险、住房等公共服务,以高品质人居环境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和人才来连投资兴业。完善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机制,为企业精准推送人才服务信息。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预警处理机制。优化国际人才服务,完善外籍人员工作许可和出入境便利措施,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化人才服务环境。实施好各类吸引来连投资兴业的政策,帮助市场主体解决住房、随迁子女入学、医疗、养老、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责任部门:人才中心、社保中心、就管处、仲裁院、劳动监察支队、专技处)
(二)2023年市推广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人社任务清单
1、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风险可控的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有关部门备案后上岗,并加强执业行为监管。(责任部门:专技处)
2、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将员工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环节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申请人一次身份认证后即可“一网通办”企业开办全部服务事项,并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可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任一企业开办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责任部门:社保中心)
3、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探索整合企业开办实名验证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备案信息,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经企业授权同意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责任部门:社保中心)
4、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责任部门:社保中心)
5、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查询有关机构(包括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等部门和单位)掌握的破产企业财产相关信息,提高破产办理效率。(责任部门:社保中心、信息中心)
(三)2023年市实施省内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人社任务清单
1、实现劳动人事纠纷“多渠道、一站式”解决。结合审判实际,对高科技人才劳动纠纷的成因、特点、具体表现、法律难点进行专项梳理和研究,对高科技人才与企业之间的劳动纠纷处理提供审判指引。(责任部门:仲裁处、仲裁院)
2、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按照省实施意见,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着眼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阶段,对涉及面广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快建立职责明确、高效协同、规范便利的运行机制,细化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人才中心、就管处、养老保险处、社保中心)
3、建立连云港市外资外贸企业、港澳资企业服务保障机制。建立由市外办(市港澳办)牵头,市相关部门组成的连云港市外资外贸企业、港澳资企业服务保障机制。每季度召开全市重点外资外贸企业、港澳资企业沟通协商会,打造政企面对面沟通平台,搭建政策解读宣讲、企业反馈交流、问题协商解决的服务载体。建立全市重点外资外贸企业和港澳企业数据库及“企业问题清单”,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设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开通为企服务直通车,建立快捷服务通道,对重点外资外贸企业进行“点对点”服务,常态化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建立相关参与部门责任清单,梳理明确各参与单位职责分工,强化顶层设计。(责任部门:就管处、人才中心、社保中心、劳动关系处等相关处室、单位)
4、快递末端备案网点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责任部门:工伤处、社保中心)
(四)2023年人社自主创新改革事项清单
1、创新打造家门口的“社银服务站”。统筹规划社银合作网点,规范统一服务制度标准,配齐设施设备标识,实现社保卡实时开户、挂失解挂、金融功能激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高频人社业务事项快捷办理。适时布局县区级服务网点,选树“社银合作”标杆样板,市、县区两级携手共建“15分钟人社便民服务圈”,打造30个社银合作网点,形成以自主经办服务为主体、银行合作经办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新格局。(责任部门:社保中心)
2、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通过建设就业服务驿站,打造区域性就业服务聚集区,运用“就在港城”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指挥调度各级就业服务部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重点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办理、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岗位推介、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精准就业服务,健全升级版“131”就业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在重点群体相对集中的镇街、社区,打造1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让他们出家门即可享受方便快捷的就业援助服务。(责任部门:就管处)
3、创新打造“码上办”“贴心办”人才服务品牌。开发上线人才码,协调集成一网通办、通查、通兑服务事项,让人才应享尽享快享各项人才红利;成立人才服务联盟,不断拓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内容,组织开展人才嘉缘、人才沙龙等多形式的青年人才团建活动,让青年人才身在港城、心牵港城。(责任部门:人才中心)
4、开展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预防云平台培训。对全市危化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重点对象(简称“三类人员”)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提升工伤预防能力,提供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用工特点和需求,组织全市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学习工伤预防、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等知识,创新培训形式,开发工伤预防云平台,通过短视频、微动漫以及电子宣传册等线上培训形式,便利学员通过手机端APP,随时随地学习培训。(责任部门:工伤处)
5、社保卡“一卡通”工程建设。按照《连云港市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用户基数大、使用频次高、安全可靠的特点,实现社保卡在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以社保卡为载体,逐步实现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的同城待遇,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全领域“多卡融合、一卡通用”的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服务新模式。(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6、优秀学子奖学金。实施优秀学子奖学金制度。每年评选500名本地生源优秀学子,给予5000元每人的奖学金,同时聘请他们为本地校园引才联络员。目的是鼓励本地籍学子努力学习,成长成才,同时引导他们关注家乡、宣传家乡、建设家乡。对于符合困难条件的再给予3000元的助学金,切实帮助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责任部门:人才中心)
7、构建智能化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坚持数据引领,创新驱动,以“强化信息化制度建设、创新数字化经办服务、推出精品化工伤预防”为有力抓手,构建智能化工伤保险经办服务体系。预计年内实现工伤联网结算全覆盖,有效解决企业职工“跑腿”和“垫付”难题;全面推广工伤医疗费电子票据手工报销辅助系统,实现一键批量查验电子票据真伪,成功率达90%,非业务高峰期报销时限缩短15个工作日;构建精准化工伤预防保障体系,全方位覆盖重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工伤保险“小险种”发挥“大作用”,切实为企业和职工撑起安全保护伞。(责任部门:社保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体制机制,领导小组持续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突破年行动的具体推进和实施,督促各处室、单位按要求完成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保障突破年行动顺利开展。局办公室要创新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方式内容,营造浓厚的营商环境氛围。机关党委、人事处要强化对营商环境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强人社作风建设。法规处要履行好综合协调、联络市营商办等工作职责,有序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任务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将继续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各责任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工作突出位置,细化任务和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营商环境突破年任务落地见效。对于我局牵头的事项要主动作为,配合事项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配合,统筹解决任务推进中难点问题,确保牵头和配合的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处室、单位要围绕人社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报道,重点展示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任务落实成效,积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要认真总结并积极挖掘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和案例,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不断提升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效。
附件:1.2023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社任务清单责任分工表
2.2023年市推广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人社任务清单责任分工表
3.2023年市实施省内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人社任务清单责任分工表
4.2023年人社自主创新改革事项清单责任分工表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行政服务和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