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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38/2024-00029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4-16
文号: 连人社发〔2024〕2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4-26 15:36


各县区(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行政服务和政策法规处)




连云港市人社局关于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办〔2024〕5号),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持续优化我局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连云港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主动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企业用工、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动关系工作效能和人社服务水平,全面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紧盯人社工作任务,巩固人社会客厅、人社服务企业专员等制度成效,切实为企业群众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人社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实现新提升,为我市持续打造“连心城、贴心港”营商环境品牌,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贡献人社力量。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打造更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1. 落实人社支持民营经济各项举措。认真落实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政策举措,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责任单位:局就业处牵头,局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以下任务均涉及各县区、功能板块人社局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 做好世行营商环境劳工领域迎评工作。主动适应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规则,加强对劳工领域指标体系研究,成立迎评工作专班,与市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联络机制。按照省厅部署要求,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人社惠民利企政策宣传,优化人社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感知度和满意度,力争迎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法规处、劳动关系处牵头,办公室、就业处、职建处、养老处、工伤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社保中心、劳动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人社营商政策供给。积极出台具有人社特色、含金量高的惠民利企政策,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规范政策出台程序,新出台涉企政策应征求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代表意见,涉及公平竞争的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注重政策实施效果,开展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局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 深化政策找企机制。完善惠企政策及时公开和推送机制,用好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一企来办”等系统平台,发挥人社服务企业专员、人社会客厅联系企业作用,推动各项人社惠企政策实现精准宣传、精准推送、直达快享。(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更公平更透明的市场环境

5.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制度。加强市场准入评估,排查和清理市场准入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不合理条件。(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局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局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梳理市级层面设定的年检、年报事项,配合推进“多报合一”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及时调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加大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改革力度。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配合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责任单位:法规处、职建处、劳动关系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社保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支持即时配送行业发展。发挥即时配送行业在促消费、保民生、扩就业等方面作用,加强扶持引导,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和支撑带动能力。督促守牢安全配送底线,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处、工伤处、就业处、社保中心、就管处、劳动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巩固“综合查一次”成效。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强化责任落实,分类固化场景清单和工作规程。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加强事前合规指导,编制企业合规经营手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责任单位:局法规处牵头,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处、养老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建处、劳动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落实政务失信记录制度,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打造全流程的政府合同履约监管闭环链,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难题。强化政务失信预防和治理,坚决防止政府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完善企业信用修复辅导提醒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做到“能修尽修”“应修必修”。(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人事处、机关党委、法规处、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处、劳动监察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更高效更便利的政务环境

11.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下放。按照市统一部署,在充分征求功能板块对权力下放的意见建议基础上,梳理可以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推动赋权事项落地落实。(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局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巩固推进就业、退休审批、人才服务一件事办理成效,强化“一件事”线上全流程办理,并逐步向移动端延伸。推动落实社保卡居民服务、退休等国家、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加快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责任单位:法规处、就管处、养老处、信息中心、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严格落实政务服务系统和省人社一体化系统服务“双评价”体系,加强对平台评价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就管处、社保中心、人才中心、信息中心、养老处、工伤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云、网、数服务能力支撑。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及时采集、动态维护、共享交换、开发利用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数据完整归集、按需共享。健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上线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立数据需求的动态更新维护机制,探索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新模式,推进公共数据和其他数据融合应用。(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牵头,局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全面梳理人社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形成证明事项 “免提交”实施清单,对法无规定的证照证明,一律取消。扩大直接取消、告知承诺制范围,推进“减证办”;强化证照证明数据共享,推广“免证办”;加强码证关联,推行“一码办”。(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局有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深化“不对应审批”改革。持续推进以“不见面、网上办、不对应、综合查”为主要特征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提升审批服务质效。(责任单位:法规处牵头,局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负责)

17. 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禁止将清单以外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加强中介超市建设和系统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

(四)打造更规范更公正的法治环境

18. 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基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把《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有效推动行政诉讼案件总数和败诉率双下降。(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工伤处、养老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广柔性、智慧监管,对能够通过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监管效果的事项,不再纳入现场检查。完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和轻罚事项清单。加强执法指导服务,通过建议书、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引导企业自我纠错。针对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引导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法规处、劳动关系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监察处、劳动监察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多元化解劳资纠纷。畅通劳资纠纷解决途径,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有效发挥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化解劳资矛盾渠道作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创建和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建设,开展智能仲裁院和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加快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责任单位:仲裁处、劳动监察处、信访处、法规处、仲裁院、劳动监察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更密切更和谐的人文环境

21. 开展尊商重企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人社会客厅活动、人社服务企业专员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增强企业家荣誉感、获得感和归属感,适当提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评选民营企业家的推荐比例。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参加全国、省市相关评选等。(责任单位:法规处、就管处、事管处及局有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 完善公共配套服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快配套完善养老、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以高品质人居环境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和人才投资兴业。(责任单位:养老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密切关注企业需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杜绝发生公职人员吃拿卡要、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及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法规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优化国际人才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招聘、薪酬、考核等人才保障制度。畅通国际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推动实施港澳居民在连云港发展便利化计划,打造更具吸引力的国际化人才服务环境。(责任单位:专技处、人才开发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强化创优表彰。积极参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点、示范单位、示范窗口、示范岗位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影响力的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配合评选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十佳案例”,对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事管处、法规处、局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领导。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推进方案实施,督促各处室、单位有序有力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共同保障提升年行动顺利开展。局办公室要创新宣传方式和内容,营造浓厚的营商环境氛围。机关党委、人事处要强化对营商环境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强人社作风建设。法规处要履行好综合协调、联络市营商办等工作职责,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任务落实。

27.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将继续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各责任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预期效果。

28. 强化舆论引导。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成效宣传,增强市场主体知晓率和满意度。通过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新媒体产品等形式,展示我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