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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38/2024-00077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8-09
文号: 连人社函〔2024〕7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8-14 11:24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31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

二、行动时间

2024年8月—12月

三、服务对象

(一)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四、行动目标

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需求,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全面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集中提供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不断线就业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留连就业参保率。

五、工作内容

(一)宣传落实就业支持政策。全面梳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集中开展政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印发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对政策的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申领流程、申请渠道等进行细致解读,确保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提高政策知晓度。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强化数据比对分析,精准锁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推动政策补贴资金直达到企到人,提高政策落实率。优化完善就业补贴政策,严格落实技工院校毕业年度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要求,提高政策覆盖面。(就管处、就促处、职建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功能板块落实,不再列出)

(二)做实做全毕业生实名台账。省厅下发2024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信息后,各县区要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基层就业服务载体,做好省厅下发信息承接工作,及时建立2024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跟进开展实名制调查,对接收的实名信息,有缺漏或不准确的,主动联系毕业生补充更新信息;为非本辖区的,在修改户籍地址后退回上级;出现身份信息有误或生存状态变化的,在注明原因后退回上级。宣传推广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并将其纳入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就管处负责)

(三)跟踪开展实名就业服务。8月底前,各县区要广泛运用各种媒介,集中发布一封公开信和三个服务清单,即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各县区要将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帮扶,纳入“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基层就业服务载体服务事项清单,发动就业服务专员主动上门联系服务,逐一摸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的个人情况、就业需求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提供有针对性地就业创业服务,量身定制岗位信息、政策信息、培训信息三张服务清单,全面落实“1131”服务举措,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并建立就业援助档案以备查验。(就管处、就促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困难帮扶专项行动。重点关注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求职补贴发放对象,按照“一人一策”要求,推进实施分层分类就业帮扶,优先提供指导服务、推荐就业岗位、开展培训见习。根据困难程度、就业能力、服务需求,为困难毕业生提供更多的高质量、稳定性强的就业岗位。建立健全主动联系、按需服务、定期回访工作机制,帮助长期失业青年早日走出家门、尽快实现就业、更好融入社会。积极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发基层管理、公共服务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并按规定及时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管处、就促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切实帮助毕业生便捷就业。优化就业服务事项经办流程,指导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落实就业登记“一件事”改革要求,推进档案转递、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加快布局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有条件的县区要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大力宣传推广网上办事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等服务载体,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线上办理就业登记、补贴申领、社保缴纳等高频服务事项,增强就业服务便利性。(就管处、就促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高频举办招聘活动。接续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金秋招聘月、“职引未来”系列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和“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苏心聘”服务终端,密集举办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招聘活动,开展直播带岗、访企探岗、招聘夜市等特色活动,广泛归集发布有利于毕业生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提升人岗对接效率,促进供需高效匹配。常态化、多形式组织社区招聘活动,精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动员辖区内失业青年积极参与,方便他们求职应聘。未就业毕业生较为集中和用工密集的县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就管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毕业生就业求职能力。提升青年求职能力,开展模拟面试、职业规划、企业参观等体验活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强技行动,指导培训机构开发适合毕业生参加的电子商务师、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无人机测绘操控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因地制宜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毕业生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获取相应证书,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落实“就业见习质量提升年行动”计划,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募集见习岗位,提高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岗位比重,提升见习岗位吸引力和见习人员留用率。(就管处、职建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及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就业招聘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纠正户籍、性别、学历等就业歧视,及时清理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就业权益。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黑中介、传销、借贷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和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参与企业资质及岗位审核,及时清除各类虚假信息。(劳动保障监察处、劳动监察支队、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就管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营造毕业生就业良好氛围。强化青年就业典型引导,广泛宣传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营造“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的良好舆论氛围。(就管处、就促处、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和局相关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做好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充实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市人社局将从8月起,对各县区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周调度,对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名联系和帮扶进度进行半月调度。各县区和各处室要明确专人专责,于每月25日前及时跟进报送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年底前报送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联系人:徐梦珂、张佩,联系电话:0518-85687103。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市劳动就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