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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38/2021-00031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3-30
文号: 连人社发〔2021〕3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3-31 09:18

连人社发〔2021〕3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板块)人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支持企业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根据《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暂行办法》(连人才〔2018〕7号)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

市区范围内新医药、新材料、石化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入选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及其创办的企业。

(二)申报对象

申报贡献奖励的企业高端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个人2019年度以工资、薪金构成的应税年收入超过20万元。

2、申报人应为在企业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重点岗位的高端人才。不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三)奖励标准

对于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高端人才,发放贡献奖励,每年按人才对我市贡献额度的50%进行奖励,个人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办法

(一)具体程序

1、网上申报。人才所在单位需先登录“连云港市人才之家”(rczj.lygdj.gov.cn)注册,之后人才登录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人才进入“贡献奖励”模块进行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人才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网上审核,并上传单位盖章的审核附件。单位及人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市、区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各区(功能板块)人社局、人才办负责对本地区人才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2、审核认定。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石化产业办、市医药产业办、市新材料产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认定和形式审查,确定拟奖励人选。

3、研究公示。拟奖励人选经市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奖励人选。

4、经费发放。各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拨付发放奖励资金(含市财政承担部分),市财政承担部分资金年终由市财政与各区财政统一结算。

(二)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请人才、企业、各区(功能板块)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是落实市“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功能板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既要将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到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又要在申报工作中严格条件,认真把关,确保财政经费的高效使用。

(二)申请奖励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附件:1.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请表

    2.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各服务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1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1.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2.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各服务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