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938/2019-00101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15 |
文号: | 连人社函〔2019〕74号〔〕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和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1.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3.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4.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5.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6.先进集体情况简介(模板)7.先进工作者情况简介(模板)8.XX市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模板)9.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 | ||
时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审计局 |
文件 |
连人社函〔2019〕74号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和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审计局: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审计厅关于评选全国和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请各县(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于2019年8月22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材料报市审计局人教处。
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联合成立连云港市全国和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人教处。
联系人:蒋冬学
联系电话:85525706地址:海州区苍梧路36号
邮编:222002
电子邮箱:sjjzdc@126.com
附件:1. 连云港市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评选全国和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66号)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审计局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
连云港市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秦洁连云港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史洪松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厚明连云港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连云港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孙桂伟连云港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刘明连云港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李海涛连云港市审计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唐功滨连云港市审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海峰连云港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
办公室成员:
主任:李海涛(兼)
成员:蒋冬学连云港市审计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9年8月15日印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审计厅 |
文件 |
苏人社发〔2019〕166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审计厅
关于评选全国和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近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在促进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评选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06号)要求和我省2019年全省审计机关双先表彰计划,经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在做好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同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联合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表彰数量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已获得“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及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参加全国评选;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单位及曾获得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参加全省评选;近5年内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评。
(二)表彰数量
1.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1名。
2.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27个,先进工作者14名。
(三)推荐名额
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实行差额评选。综合考虑各地区审计机关机构、人员数量等因素,推荐名额分配至各设区市审计机关,推荐名额见附件2。
对未能被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推荐参加全国审计机关双先表彰评选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可继续参加全省审计机关双先表彰的评选。
二、推荐对象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注重推荐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精准脱贫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审计任务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先进集体可推荐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先进工作者应优先推荐科级及以下干部(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全省先进工作者中处级、科级领导干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一般不推荐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
(一)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客观、公正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近5年在承担的各项审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3.领导班子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有较强凝聚力,作风民主,团结和谐;拥有一支具备较高素质和一定专业化水平的审计干部队伍;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得到较好执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
4.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近5年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二)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审计工作,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发挥业务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创新工作思路,讲究工作方法。
3.近5年在完成的各项审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审计机关、相关部门的好评,年度考核多次被评为优秀等次。
4.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顾全大局,敢于担当,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自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从事审计工作5年以上。
三、推荐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上级审计机关、省级或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
(一)提出拟推荐对象
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足额推荐评选。采取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拟推荐对象须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近5年主要事迹。推荐单位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及拟推荐对象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由省厅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先进工作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拟推荐对象评选材料。
(二)初审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单位上报的拟推荐对象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分别研究确定参加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申报对象,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反馈各推荐单位。
(三)确定正式推荐对象
推荐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初审通过的拟推荐对象在本地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推荐对象,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正式推荐对象评选材料。公示内容须包括推荐单位名称、推荐对象名称和近5年简要事迹。
(四)复审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单位上报的正式推荐对象评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决定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和评审工作情况,结合公示结果,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是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做好推荐评选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将评选推荐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采取适当方式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干部对标先进、接受教育的过程。各级审计机关要成立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对于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产生的推荐对象,经查实后撤销该对象评选资格,并取消推荐该对象的单位下一届评选表彰的推荐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时报送材料
1.报送组织领导机构信息。8月14日之前,各设区市将本地区成立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情况(模板见附件8),通过省审计厅办公室远程邮箱报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2.报送初审相关材料。各推荐单位应对拟推荐对象评选材料进行真实性及规范性审核,并于8月底前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单位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和拟推荐对象评选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见附件3至附件7)。此外,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还需报送2寸正面半身彩色免冠照片5张。
材料具体要求如下: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须包括初审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审核情况,推荐对象主要事迹等;推荐审批表(附件3、附件4)规格须为A4纸,双面打印;先进事迹材料篇幅须控制在3000字以内、情况简介(附件6、附件7)篇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除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外,其余材料均须一式5份。
以上材料及照片在正式行文报送纸质件同时,须通过省审计厅办公室远程邮箱发送电子版到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
3.报送其他材料。各推荐单位应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对评选出的“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对评选出的“江苏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江苏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颁发奖励证书,享受地市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六、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联合成立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兵 陈乙祯
联系电话:025—83758796 83758783
传真:025—83734690
地 址:南京市江苏路178号
邮 编:210009
附件:1.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6.先进集体情况简介(模板)
7.先进工作者情况简介(模板)
8.XX市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模板)
9.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江 苏 省 审 计 厅 |
2019年8月13日 |
附件1
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侯学元 江苏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朱从明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葛笑天江苏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江苏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王晓红 江苏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厅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姚 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沈仕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
李 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调研员
肖 可 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黄丽萍江苏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王庆荣江苏省审计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职)
办公室成员:
主任:黄丽萍(兼)
成员:许倩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办公室
孙兵江苏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
陈乙祯江苏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科员
附件2
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审计机关 |
全国审计机关 |
全省审计机关 |
||||||||
先进 集体 |
先进工作者 |
先进 集体 |
先进工作者 |
|||||||
南京市 |
1 |
1 |
3 |
1 |
||||||
无锡市 |
1 |
1 |
2 |
1 |
||||||
徐州市 |
1 |
1 |
2 |
1 |
||||||
常州市 |
1 |
1 |
2 |
1 |
||||||
苏州市 |
1 |
1 |
2 |
1 |
||||||
南通市 |
1 |
1 |
2 |
1 |
||||||
连云港市 |
1 |
1 |
2 |
1 |
||||||
淮安市 |
1 |
1 |
2 |
1 |
||||||
盐城市 |
1 |
1 |
2 |
1 |
||||||
扬州市 |
1 |
1 |
2 |
1 |
||||||
镇江市 |
1 |
1 |
2 |
1 |
||||||
泰州市 |
1 |
1 |
2 |
1 |
||||||
宿迁市 |
1 |
1 |
1 |
1 |
||||||
省厅机关 |
1 |
1 |
||||||||
合计 |
13 |
13 |
27 |
14 |
附件3
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
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
推荐单位 |
表彰层次 省部级(地市级) |
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中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集体所属单位等必须填写准确;
五、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团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
六、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请认真填写;
七、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八、集体所在行政区划须精确到县、区;
九、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临时性集体,相应选填“是”或“否”;
十、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不超过2000字,可另行附页;
十一、本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集体名称 |
|||||||
集体性质 |
集体级别 |
||||||
集体人数 |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
||||||
集体所属行业 |
集体所属系统 |
||||||
集体所属单位 |
|||||||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
临时集体标识 |
||||||
集体负责人姓名 |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
||||||
集体负责人单位 |
职务 |
||||||
集体负责人单位电话 |
集体负责人单位邮编 |
||||||
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
|||||||
拟授予称号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
基本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 |
|||||||
集体所属单位意见 |
省级公安部门意见 |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审批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全国(全省)审计机关
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推荐单位 |
表彰层次 省部级(地市级) |
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全国(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工作单位行政区划精确到县、区;
五、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从业状态根据个人状态选填在业、离休、退休或其他;
七、身份标识根据个人状态选择填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九、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十、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十一、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二、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姓名 |
性别 |
照片 (近期2寸 正面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籍贯 |
户籍地 |
||||||||||||
政治面貌 |
身份标识 |
||||||||||||
学历 |
学位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主要兼任职务 |
|||||||||||||
专业技术 职务 |
技术等级 |
||||||||||||
职称 |
行政级别 |
||||||||||||
参加工作 日期 |
从业状态 |
||||||||||||
工作单位 性质 |
工作单位 所属行业 |
工作单位 所属系统 |
|||||||||||
工作单位 隶属关系 |
工作单位 行政区划 |
||||||||||||
工作单位 地址 |
工作单位 邮编 |
||||||||||||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
个人联系电话 |
||||||||||||
拟授予 称号 |
|||||||||||||
个 人 简 历 |
|||||||||||||
近5年 年度 考核 情况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
主要先进事迹 |
|||||||||||||
所在单位职工(代表)会议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
出席会议人,其中 同意人,反对人,弃权人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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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 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 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计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审批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
有效身份证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
|||||||||||||
附件5
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姓名:单位:职务: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公安部门 意见 |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填写此表1—3项,其中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征求;其他推荐对象只填写第3项;
2.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附件6
先进集体情况简介
(模板)
单位名称:
基本情况:
以前受表彰情况:
主要事迹:
1.
2.
3.
4.
5.
附件7
先进工作者情况简介
(模板)
个人情况:XXX,男,1948年11月生,大学,审计师,现任XXXXXX区审计局XXXXXX。
以前受表彰情况:
主要事迹:
1.
2.
3.
4.
5.
附件8
XX市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模板)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领导小组 |
|||
组长 |
|||
副组长 |
|||
成员 |
|||
办公室 |
|||
主任 |
|||
成员 |
|||
日常联络人 |
附件9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填表日期:2019年 月 日
一、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序号 |
先进集体名称 |
集体 级别 |
集体 人数 |
集体 负责人 姓名 |
简要事迹(300个字以内) |
受奖励情况 |
1 |
||||||
2 |
二、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 单位 及职务 |
职称 |
简要事迹(300个字以内) |
受奖励情况 |
1 |
||||||||||
2 |
三、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序号 |
先进集体名称 |
集体 级别 |
集体 人数 |
集体 负责人 姓名 |
简要事迹(300个字以内) |
受奖励情况 |
1 |
||||||
2 |
四、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 单位 及职务 |
职称 |
简要事迹(300个字以内) |
受奖励情况 |
1 |
||||||||||
2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