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938/2024-00039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8 |
| 文号: | 连人社发〔2024〕34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各县区(功能板块)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吸引和激励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连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连委人才〔2022〕1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连人社〔2023〕117号)等精神,现就“海燕计划”申报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全职人才:1.具有中国国籍;2.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3.现已全职在连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连参加社会保险。
(二)意向回国人才:1.具有博士学位;2.39周岁以下,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并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或者39周岁以上74周岁以下,曾担任国外企业研发总监、技术总监、首席科学家、部门主任(负责人)、高级经理等以上高级职务,或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以上职务。
二、申报类别和分类条件
(一)一次性补贴支持,额度为1万元。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全职人才还须于上年度首次与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以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为准),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毕业于排名靠前的国外大学(具体名单见附件)。意向回国人才须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或意向回国,且2023年1月1日以后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央企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柔性人才引进协议。
(二)项目资助,额度为3-10万元。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全职人才:近五年首次来我市工作,能够围绕我市“三新一高”、石化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主持市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从事某一学科项目研究,具有重要科学价值、较好应用开发前景,或为全职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连创办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2.意向回国人才:尚未回国但与我市企业(央企除外)或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同开展项目研究,主持的项目能够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形成重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创新项目原则上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科技项目立项或结项,创业项目原则上须成立公司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
在我市参加工作期间,出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又回我市工作的,可不受首次来连限制。留学人员参加各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视为结项,优先给予项目资助。
“海燕计划”原则上每人每项可享受一次,之前已获“海燕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对资助项目实行控制总量、侧重产业、择优评选的办法。
1.申报审核。个人登陆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yzs.lygdj.gov.cn/#/)根据类别填报,导出表格后经所在单位初审、县区人社部门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后报市人社局。
2.评审认定。组建市“海燕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及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委会根据申请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专业方向、产业领域及项目的先进性等,提出资助项目和经费额度建议。
3.审批备案。市人社局在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审批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4.经费拨付。按规定拨付一次性补贴和项目资助经费。
四、申报材料
(一)一次性补贴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劳动(聘用)合同。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二)项目资助
1.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项目申请表。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好中选优,把项目申报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培养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
2.获批“海燕计划”项目资助人员一般要在2年内完成项目,并每年向县区(功能板块)人社部门报送推进情况。县区(功能板块)人社部门和单位要定期监督检查资助项目情况,使资助经费发挥良好效益。
3.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审核后,2024年度“海燕计划”申报材料和2023年获批创新创业项目进展情况,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807005;政策咨询电话:85835215。
附件: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单(不含中国大陆)
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