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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党建引领、惠才强企”的 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2021-07-12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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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党建引领、惠才强企”的八条措施(试行)

企业是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人才是企业成长和创新驱动的第一资源。为贯彻省委“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要求,发挥党管人才优势,深化产才融合发展,形成企业聚人才、人才兴企业的生动局面,筑牢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人才支撑,现就推动“党建引领、惠才强企”,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引进人才。聚焦“三新一高”、临港石化等重点产业,推动企业聚才用才,激发企业引才活力。大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引进的创新类人才(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资助;创业类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资助。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创新类人才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综合资助、创业类人才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实施青年人才“聚连行动”。选择20所重点高校建立区域性人才联络站,给予每个联络站每年最高5万元招才引智专项经费,每年组织20场次以上校园招聘活动,3年力争新引进高校毕业生15万人。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连续3年享受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毕业后3年内初次到我市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连续2年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800元综合补贴;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另分别一次性发放2万元、1.2万元、1万元苏北发展急需人才补贴。企业引进的正高、副高(高级技师)、中级(技师)职称人才分别参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享受生活(综合)补贴。对引进到企业进站的博士后分两年给予16万元生活补贴。积极引进海外人才。对企业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才,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金补贴,并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项目资助。对企业引进的外国专家人才,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薪酬进行补贴,单个项目(人才)最高30万元。完善市场化招才机制,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征集公布企业人才需求,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实现精准引才。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职引进行业领军人才、海外人才的,分别按佣金的50%、30%分两年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人才最高15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

二、加大企业人才培养力度。建立“政企人才培养直通车”,鼓励企业自主培养人才,对建有规范人才梯队体系的,经市人才办认定,企业推荐的人才可直接纳入《连云港市人才分类标准》相应类别,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花果山英才卡”,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对企业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等高端人才,按对我市贡献额度的50%奖励,其中,自贸试验区引进人才按100%奖励、境外人才可选择按照个人所得税超过15%部分税负差额给予奖励,个人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强化技能人才培养,企业组织职工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每人1000—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4000—8000元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合格证培训,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强化就业创业扶持,鼓励企业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参与就业见习的,分别按规定给予青年人才就业见习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企业柔性引进、年薪超过30万元的人才,直接纳入“花果山英才计划”予以支持。鼓励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按上级财政资助额1:0.5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奖励50万元;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同一年度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的,按最高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

四、提供人才企业金融支持。推广人才基金市场化运作机制,发挥连云港医药人才创投基金示范作用,以资招商、以资引才,逐步建立“一主导产业一双创基金”体系。用好省级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政策,进一步扩大合作银行范围,鼓励各地设立人才创新创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更好解决人才创业融资难题。成立连云港市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服务联盟,常态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定期会商解决人才企业金融难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

五、优化人才工作生活环境。深入实施园区人才“十个一工程”,树立“产才城同步、职住消平衡”理念,大力推进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住房、学校、医院、体育休闲、文化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打造街区、社区、孵化区“三位一体”人才综合体,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人才环境。完善“购租补”并举的人才安居保障体系,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享受2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券,推行人才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商品住房中10%房源由人才优先购买。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按照“满足需求、适度超前”原则,2021年底前,国家级、省级园区分别建有高层次人才公寓不少于500、100套,拎包即住,三年内租金减免。各园区要建有一定数量职工公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

六、加强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切实保障企业C类及以上人才、博士学历人才子女优先入学(入园)。根据企业贡献程度,对企业自主推荐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就学方面给予倾斜。探索实施重点人才子女选配名师辅导制度,C类及以上人才,尤其是外籍人才子女来连就学的,根据人才需要,可由就读学校安排名优骨干教师进行结对辅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

七、做好人才医疗服务保障。为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最优医疗保障服务,“花果山英才卡”持卡人在市内就医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提供全国三甲医院免费预约挂号服务。实行免费体检制度,A、B、C类人才每年分别享受3、2、1个免费体检名额。为C类及以上人才安排家庭医生,提供“一对一”服务。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

八、健全人才激励体系。每年组织“爱国·奋斗·奉献”主题教育和国情研修,将人才工作作为企业党建重要内容,推动“党建凝聚人才、人才引领创新”。提高人才政治待遇,优先推荐各类人才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按照有关规定评选表彰连云港市杰出人才,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单位和企业人才工作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花果山英才”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重才爱才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

上述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试行。适用范围为在市区注册的主导产业领域(“三新一高”、石化等)企业、人才企业(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人才创办的企业)、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科技服务业企业)。与我市其他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或者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涉资金按原有资金渠道与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各县参照制定本辖区惠才强企政策。

上述措施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承担。

中共连云港市委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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