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要闻动态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开发区技能人才补贴的通知

2020-09-30 11:24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开工委〔2014〕54号)和《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连开党群〔2015〕73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职业院校补贴

1、补贴对象:经报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与区内企业签订定向培养技能人才合作协议的职业院校。

2、补贴条件:每批次不少于50人,培养期限不少于1年(其中在企业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学员须全部考取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以上职业资格),结业后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按符合补贴条件的学员人数,给予职业院校每人300元的补贴(每年补贴1000人,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按申报先后补贴)。

(二)企业补贴

1、补贴对象:经报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利用自身资源,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养工作的区内企业。

2、补贴条件:培养工种需与企业生产相关,员工须取得四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每批次培养人数不少于50人(中小企业可根据企业员工人数开班培训),且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按符合补贴条件的员工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培训补贴(每年补贴1000人,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按申报先后补贴)。

(三)高技能人才补贴

1、补贴对象:2019年10月1日后(2019年已获补贴人员不受此限)首次考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区内企业在岗职工。

2、补贴条件: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3、补贴标准:对技师、高级技师个人分别给予200元/月、600元/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按职业资格取得时间先后给予补贴)。

(四)技能竞赛获奖人员补贴

1、补贴对象:与区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的企业职工。

2、补贴条件:2019年10月1日后,参加全市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或代表我市参加江苏省级、国家级综合性技能竞赛受到嘉奖。

3、补贴标准:国家级一类竞赛30000元、省级一类竞赛20000元、市级一类竞赛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以上三项补贴按就高补差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级竞赛排名前20名、省级竞赛排名前10名、市级竞赛排名前5名)。

二、申报材料

(一)职业院校

职业院校法人证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补贴申请表、校企合作协议、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企业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补贴申请表、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高技能人才

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首次取证证明(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查询截图,该项续报人员无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技能竞赛获奖人员

补贴申请表、奖励证书或文件、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以上补贴项目报送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申请单位(个人)申领补贴资金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缴补贴款项。

2、各享受补贴的企业要合理安排培训补贴资金,用于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做好基础台账记录,以备查验。

3、申报材料要按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内,并按要求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单位、补贴项目等。

五、其他事项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要求电子材料一份,纸质材料三份。

2、联系人:刘御传;联系电话:0518-85882177。

3、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东侧二楼大厅就业窗口)。


附件:1.开发区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

    2.开发区技能人才补贴档案袋封面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