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要闻动态

江苏为62.49万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1.17亿元

2020-09-16 11:35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如果不是政府帮我缴纳养老保险,我现在每月哪能领到400多元的养老金啊?”说这话的,是江苏省灌南县新安镇管庄村的郑印其。今年60岁的郑印其是管庄村有名的贫困户,两个孩子上大学,因为生活困难无力缴纳社保。当地政府了解情况后,主动为其缴纳社保。
今年6月,当郑印其办理退休手续领到第一笔养老金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如今,老夫妻俩除了养老金,空闲时还在镇上摆了个小摊,生活无忧。

社会保险在脱贫攻坚中起着兜底保障功能。灌南县人社局城乡养老保险处陈德新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县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防贫减贫作用,通过对全县贫困人口逐一比对筛查,先后为9291名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92.91万元。

为推进应保尽保,江苏城乡居保制度与社会救助体系紧密衔接,从社会保险的“入口”和“出口”两方面着手,设定“三个100%”目标,精准帮扶。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明确100%登记参保、100%代缴不低省定最低标准的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费、100%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入口”方面,对于60周岁以下符合参保条件的救助对象,由市、县财政全额代缴不低于100元/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给予不低于30元的政府补贴。将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出口”方面,对于年满60周岁、没有领取任何养老保险待遇的救助对象,直接发放省定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并不断提高困难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目前,江苏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实现连续9年增长。

与此同时,江苏还对困难群体参保进行政策倾斜。“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省定的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做好制度衔接,保证困难群体有更多收入来源。江苏人社还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精准识别,及时获取符合参保条件但是未参保或者未享受扶持政策等困难群体数据信息,全面摸清人员底数,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宣传发动,精准推送优惠施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上半年,江苏累计为62.49万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17亿元。(陈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