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启动 四点发力让人才评价更加科学
2025-05-07 10:04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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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全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业务培训暨部署会召开。会议确定今年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计划,要求全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含自主评审单位)于今年6月底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明确申报职称评审的材料要求以及报送时间、地点等,并及时公布。
确保评审科学公正
着力破除“四唯”,建立健全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在工程、卫生、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探索建立教科研成果合格评价机制和代表作成果评价机制。
评审灵活采取专家评审、考核认定、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样化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增加面试答辩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
各评委会在召开年度评审会议前,应当落实监督程序要求,从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规定数量和规定层级的评审专家组建年度职称评审委员会。
自2025年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单位的领导本人申报职称不再由本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评审,统一参加省或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参加本单位自主评审,申报前须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备案。
开通评审绿色通道
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但以下几类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次职称: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在站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职称;
民营企业优秀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大工匠、经省人社厅认定的特级技师等获得者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提高职称服务质效
为进一步方便申报人,开发建设“港城职称在线”,将职称申报、电子证书、职称政策、评审通知、人员公示、结果公布、继续教育等相关内容全部集成在一个平台,统一网上办事窗口、统一信息获取渠道、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实现职称业务一站式全流程线上办理。
凡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的,可免于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加强评审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存在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
加强职称评审专家管理。评审专家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履行评审职责、公平公正评审等事项作出承诺。评审专家存在违规对外公布评审专家身份、私自接收职称评审材料、违规对外泄露职称评审内容、应当回避时未及时申请回避等违规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压实评委会组建单位主体职责。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单位)及其办事机构要建立完善职称评审监督举报机制,畅通意见反映渠道,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
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存在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监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会上,省人社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开展职称政策业务培训。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县区人社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