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综合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8-23 14:45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关于开展2019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333号)安排,今年我市继续开展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和市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单位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可申请设立创新基地,并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中,研发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800万元,产业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研发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

(四)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基地。

区域性单位申报创新基地,必须能组织辖区内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基地分站。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设立的创新基地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见附件)。根据博士后工作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县(区)属单位由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市属单位及驻连部省属单位直接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二)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上报省人社厅。

(三)省人社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后审定批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申报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着眼创新驱动发展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认真做好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好中选优,推荐出在本地区经济发展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具有市场、规模、资金、科技、人才等比较优势、能够成为带动产业升级主导力量的单位设立创新基地。

(二)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表中所列重要内容需要证明材料的,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不得超过30页。

(三)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9月5日前,将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两项:

(1)《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和附件材料及电子档;

(2)《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档。

《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请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下载区下载。

联系人:韩欣善

联系电话:85812801

电子邮箱:lygrsjzjc@163.com

附件:1.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

2.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情况一览表

连人社发〔2019〕138号   关于开展2019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