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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938/2023-00114 信息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决定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3-12-12
文号: 连人社发〔2023〕13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给予吴书迁等7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给予吴书迁等7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3-13 15:40

关于给予吴书迁等7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关于定期奖励的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吴书迁等7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给予记功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连云港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定期奖励记功名单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附件 连云港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定期奖励记功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