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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09:10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字体:大 中 小】
不需要。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鉴定过程中符合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检查费,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